合肥光华学校工会委员会简介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委员会经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批准,组建于2000年11月6日,是安徽省民营企业较早成立的基层工会之一。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2001年、2002年、2003年被合肥市总工会评为“优秀工会组织”。2004年、2005年、2006年被高新区工会评为“先进工会组织”。2007年至2011年每年都被高新区工会评为“先进单位”光荣称号。马新朋等校领导多次被评为“优秀工会领导干部”。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现有工会会员114人。历年来,合肥光华学校工会委员会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12月都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校长、基层工会主席向大会报告当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收集本次大会教职工的提案,拟定新年到来之际的工会工作计划。
工会促使用人单位与每位教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教职工的义务。合肥光华学校基层工会每年组织教职工参加高新区工会、学校工会组织的运动会、球类比赛、登山比赛、校园文化艺术节、国庆文化演出、元旦晚会等艺术、体育活动。2011年学校工会组织10多名师生参加合肥市教育系统文化艺术节,分别获得了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还组织全体会员学法律、学理论、学知识、学技术等活动。开展评选“学习型职工”活动,建立“职工之家”,为职工解忧排难,让职工在学校工会领导下快快乐乐地生活,平平安安地工作、学习。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宗旨
一、坚持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在职工中树立国家主人翁的意识。
二、支持改革,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提高教职员工教育教学水平,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四、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多为教职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教职员工的凝聚力。
六、教职工爱学校,学校爱教职工。评爱学校的优秀教职员工。评爱教职员工的优秀学校管理者。
合肥光华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法》赋予的职能。
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四、支持学校依法办学,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
五、教育教职工大力弘扬爱校爱生、爱岗敬业的主人翁精神和“只争第一,永不满足”的光华精神,开创团结拼搏、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
六、关心教职工学习生活,组织各类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教职工的情操。